為加強我校教職工的考勤管理,保證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的正常運轉,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調動全體教職工的積極性,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一、崗位分類與管理
學校所有教職員工根據專業技術崗位、管理崗位、工勤崗位工作性質,分別實行坐班制、登記和簽到制的考勤制度??记趯ο蟀ㄋ性诰幦藛T和人事代理人員,臨時用工人員由用人單位自行考勤。
管理崗位人員、工勤崗位人員和專業技術崗位的教輔人員一律實行坐班制,以上人員須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遇事要請假。專業技術崗位的專任教師由各學院實行登記或簽到制,即根據崗位特點和任務要求,科學合理自主安排時間,認真完成規定的教學、科研任務,積極參加業務研究、政治學習和集體活動等,其中政治學習和集體活動等實行簽到制,上課、輔導及教研活動等實行登記制。各院(部)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規定簽到或登記的具體規定及表格。
二、考勤責任與分工
考勤工作是學校人事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各部門、各院(部)的考勤工作由單位行政負責人負總責,同時各單位要明確一名考勤員具體負責本單位考勤??记趩T在每月5號前將本單位上個月的考勤情況在單位公示并經行政負責人簽字蓋章后報人事處,遇節假日報送時間可順延至假期結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考勤表見附件1、附件2)。是否按時報送考勤是對各單位進行年終目標考核的內容之一。
人事處要根據崗位職責,及時檢查、指導、督促和匯總各單位的考勤情況,落實有關規章制度。
三、請假制度與程序
(一)請假制度
1、中層干部正職或主持工作的副職因事、病請假,一至三天報分管校領導批準;三天以上報校長或書記批準。
2、中層副職及科級干部因事、病請假,一至三天由中層正職批準,報分管校領導備案;三天以上報分管校領導批準。
3、科員、教輔人員、工勤人員因事、病請假,一至三天由單位領導批準,報分管校領導備案;三天以上者報分管校領導批準。
4、專任教師因事、病請假,三天以內由院長批準,報教務處備案;四至六天由院長和教務處長批準,報分管校領導備案;七天以上者經院長同意后,由教務處報分管校領導批準。學校、各院(部)組織的學習、會議及活動一次按一天計算,需請假時按程序報批。
(二)請假審批程序
1、請假者須填寫請假條(附件3),其中婚假、產假需經工會鑒定;病假需附縣級以上醫院病情診斷證明書。
2、請假期滿,因故不能上班者,應于期滿前申請續假,續假手續與辦理請假手續相同。未按規定辦理續假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3、請假者按正常請假審批權限辦理手續后,將請假審批材料報送人事處。
4、假期期滿上班后當日,到人事處銷假。
四、法定假
1、婚假。符合法定年齡,婚假為七天,對符合晚婚條件的初婚者婚假為十四天。
2、產假。女方一般產假為三個月。實行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者,女方產假為六個月;男方享受護理假10天。
3、喪假。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喪亡,假期為七天(不含往返時間)。
4、探親假。探親假一般安排在寒、暑假內,寒、暑假內不能安排的,按審批程序可享受不超過兩周的探親假(不包括往返時間)。
5、工傷假。因工受傷治療期間為工傷假,以工傷鑒定證明為準。
6、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假期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五、病事假處理辦法
(一)病假
1、病假2個月(含2個月)以內的,工資照發。當月病假超過5天的,扣發當月崗位津貼及補助。
2、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含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病假期間工資:
(1)工齡不滿10年的,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與薪級工資之和,下同)按90%發放;
(2)工齡滿10年的,工資照發;
請假期間扣發崗位津貼及補助。
3、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病假期間工資:
(1)工齡不滿10年的,基本工資按70%發放;
(2)工齡滿10年和10年以上的,基本工資按80%發放;
(3)工齡滿30年和30年以上的,基本工資按90%發放;
請假期間扣發崗位津貼及補助。
4、病假超過12個月的,從第13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病假期間工資:
(1)工齡不滿10年的,基本工資按50%發放;
(2)工齡滿10年和10年以上的,基本工資按60%發放;
(3)工齡滿30年和30年以上的,基本工資按70%發放。
請假期間扣發崗位津貼及補助。
5、病假超過半年的,不參加當年的考核,不參加正常的薪級工資晉級,扣發當年業績津貼。病假期間工資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二)事假
1、當月事假累計超過5天的,扣發當月崗位津貼。
2、事假連續滿1個月的,當月基本工資按80%發放,扣發崗位津貼及補助。
3、事假連續滿2個月的,請假期間基本工資按70%發放,扣發崗位津貼及補助。
4、事假連續滿3個月且不滿6個月的,請假期間基本工資按50%發放,扣發崗位津貼及補助。
5、事假超過6個月的,請假期間扣發全部工資、崗位津貼及補助。不參加當年的考核,不參加正常的薪級工資晉級,扣發當年業績津貼。
(三)其他
1、因本人履行崗位職責有誤或違規操作導致受傷的,治療期間只發工資。
2、因個人原因肇事(交通或打架斗毆等)受傷的,休息期間扣發全部工資和學校內部津貼及補助。
六、曠工(課)類型與處理
(一)凡曠工(課)一至三天(教師2至6節課)者,按實際曠工天數扣發一至三天基本工資和半個月校內津貼,并通報批評。
(二)凡曠工(課)四至六天(教師8至12節課)者,扣發半月基本工資和一個月校內津貼及補助,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三)凡曠工(課)七至三十天(教師14至60節課)者,扣發兩個月基本工資和半年校內津貼及補助,行政記過處分。
(四)凡曠工(課)三十一天(教師62節課)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學??蓡畏矫娼獬c其簽訂的聘用合同。
(五)擅自離職的,自離崗之日起停發工資和學校內部津貼及補助并按曠工處理。
七、附則
(一)婚假、產假、病假和探親假等假期,包含公休假和國家法定節假日的,不再補假。
(二)見習人員在見習期間,休產假、病假、事假(累計超過半個月的)的,其見習期相應延長。
(三)各單位要嚴格考勤,嚴格執行請假審批程序。對弄虛作假、隱報瞞報、為違紀人員庇護說情者,一經發現給予單位行政負責人通報批評并罰款100—200元,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
(四)本規定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本規定由人事處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印發的《棗莊學院關于教職工考勤的暫行規定》(棗院政字[2005]47號)同時廢止。
請假條.doc
專任教師考勤表.doc
坐班考勤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