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免于職稱外語考試和放寬職稱外語成績要求的手續?
作者:管理員 時間:2011-08-26 點擊數:
根據《關于完善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發〔2007〕19號)規定,符合免于職稱外語考試和放寬外語成績要求條件的按下列程序審核確認:
符合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條件或放寬外語成績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于每年5月底前,由本人提出申請并填寫《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免于職稱外語考試審核表》或《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放寬外語成績要求審核表》,經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后,按隸屬關系審核確認。屬于設區的市以下單位的,分別經單位、主管部門和縣(市、區)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確認;省直部門所屬單位的,由省直主管部門人事處審核確認;省直屬事業單位、省屬高等院校和省管企業的,由其人事管理機構審核確認。其中免于職稱外語考試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由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門(單位)匯總填寫《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免于職稱外語考試備案表》,于每年8月底前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